教务处部门简介
教务处是在院长、主管副院长领导下,履行全院教学管理、教学组织的职能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提出教学建设、改革、管理的建议,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并检查实施;参与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有关教学部分规划的制定工作;提出全院专业结构体系及专业设置、调整与改造的意见;组织院、系制订各专业(专业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院、系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并负责组织审定、实施、检查、总结;提出课程体系建设、核心课程开发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全院性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制订全院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的编写与审定及出版、教材的计划供应和教材质量管理、优秀教材评选和经验交流等工作;编制全院教学日历,编排学期进程表、课程表;组织选课,协调、核定必修课等教学任务的分配和教师聘任;教室调度和其他教学行政工作。协助规划、组织院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组织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制定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实践性环节的培养方案并监督、检查、实施;核定教学工作量酬金;协助组织全院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教育改革立项、教改试点、教学改革经验交流和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并开展校际间教学研究交流活动;配合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全院教学工作会议和有关教学工作单项奖励工作;协同学生工作处、团委及各系做好学风建设工作;组织全院教学管理系统建设。为学生服务,为教师服务,为教育服务,已成为教务处管理人员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