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次数:201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信息公开服务制度,更好地促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特编制《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信息公开分类
(一)学院概况
(二)行政人事管理
(三)教学管理
(四)财务管理
(五)学生管理
(六)后勤服务管理
(七)教辅管理
(八)招生就业管理
二、公开形式
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信息公开专栏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info.php?class_id=102103)。此外,还采用学院微信公众帐号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以学院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四、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学院党政办”)
办公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西路99号科教广场一楼党政办。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8-2567215 传真号码:0558-2567219
电子邮箱:3419587778@qq.com
邮政编码:236000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院申请公开学院信息,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方式
(1)通过网站后台提出申请。
(2)通过学院QQ群申请。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可以口头提出,由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
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1、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学院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受理申请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学院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纪检监察处投诉。监督电话:0558-2567105,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西路99号科教广场一楼纪检监察室。邮编:2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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