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关于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浏览次数:9834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新学年我校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现就做好本学年各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组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的成立
请各二级学院成立以二级学院院长为组长,以辅导员(不低于6 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年各学院的学生资助评审工作。
请各评审委员小组按照各项资助政策的要求,领导、组织做好本学年学生资助各项工作,争取在“帮困助学”和“资助育人”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二、关于班级学生民主评议小组的组建
班级民主评议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评审的最基础环节,是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渠道,直接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效性、精准度和各项奖助学金评审的公正、公平、公开。因此,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民主评议小组的组建工作,确保学生民主评议小组组成成员的公正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具体要求:
1. 班级学生评议小组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成员由学生代表组成;
2. 学生代表须由班级全体同学推选产生,代表不能是受参加资助认定的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6人;
三、请各二级学院在9月10前组建工作完成后,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二级学院评审委员会需在学院内进行公示,班级学生民主评议小组需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拍照打印后,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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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