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何飞等2人学籍信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15 浏览次数:2476
我院在进行学籍清查中发现,何飞等2人不到校,不参加教学活动已超过6个月,且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及《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学籍管理制度》符合学籍注销条件,经学院专班小组研究,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注销何飞等2人的学籍(具体名单附后),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务处反馈。)
联系人:王子力
联系电话:0558-2567216
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教务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