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 关于开展 评选2023届安徽省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8 浏览次数:2518
根据《关于开展 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3〕4 号)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在已通过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毕业生中开展评选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并推荐一批优秀毕业生参加安徽省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一次或一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
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单位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毕业生人数以2023届高校毕业生审核备案数为准.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本人需向所在班级班委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班级推荐。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向学院提名推荐。
3.学院评选。学院学生处审核班级推荐学生评优资格,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同时将拟推荐名单通过公告栏、学院网站等醒目方式公示3天。在公示期间,由学院学生处接受咨询,收集意见,并及时妥善处理。优秀毕业生名单及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稿)都不能改变格式,要求字迹工整,不能涂改损坏或折叠,于3月15日前交学生处办公室。
4.3月18日前学校审定并公示5天。
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学生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