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线上开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8 浏览次数:4880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有关重要部署,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及时组织线上开学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3 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最大限度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在师生不能正常返校期间不停教、不停学、不停工,开展线上教学、科研和行政等各项工作,现就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线上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线上开学时间
我院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正式线上开学时间:2020年 2 月 17 日。要求全体教职工、全体在籍学生及时进入线上工作和学习状态。
二、线上工作方式
除院领导、处室、二级学院负责人、个别部门工作人员到校在岗办公外,其他教职工均采取居家线上开展教学和科研等工作,全体在籍学生均居家通过学院提供的各类在线教学平台,有序开展本学期的课程学习、自主学习或毕业设计(论文)等学习任务。学院要求所有未安排防疫任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严禁在学校正式通知返校之前回校。
三、线上工作要求
1.制定线上办公工作计划。各单位要依据学院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科学制定本部门线上工作计划,同时,要有完善的预案和调整推进的措施。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以周为单位向院长办公室报备。
2.认真执行线上办公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线上工作期间,行政人员按本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开展。教师的线上教育教学由教务处协同各二级学院统筹安排。辅导员通过网络线上对学生进行思政教育、心理指导和帮助,同时做好学生管理相关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开展线上办公和教学的教职工,需本人提前向本单位报告,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3.加强线上办公的指导和督查。各单位要实时了解所有线上办公人员的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院长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线上办公的督查工作。
四、线上教学要求
有线上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服从所属院(系)教学安排,按照《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学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线上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中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重新规划课程线上、线下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科学制定授课计划表、过程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方案,将线上学习成果纳入课程考核。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研讨和教学方法创新,加快在线课程建设。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和沟通,确保每一名学生及时掌握并及时参加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安排。
五、线上行政工作要求
1.及时进入工作状态。全体教职工要迅速从假期状态进入到工作状态,既要做好自身的防护,也要保证线上办公的正常开展。
2.集中精力开展线上办公。学院要求所有行管人员要积极工作,确保线上各项工作科学、有序、有质的推进。
3.领导带头、身先士卒。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防控办成员、各单位负责人要到校上班、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确保学院疫情防控、线上教学、线上办公落到实处。
4.加强校园安全管控。继续实行校园封闭性管理,切实做到“五个一律”,确保校园安全。
5.积极做好学生返校、线下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