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教学质量监控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2-06-28 浏览次数:4700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永恒的主题。为加强我院教学工作,建立一个完整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监控制度,加强对教学各环节的管理,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分管院长全面抓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2、教务处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的管理机构,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织运行并实施。对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并向分管院长汇报。
教务处在监控过程中的职责:
(1)负责教学质量监督监控体系的研究,教学值勤,教学检查,教学信息员,领导和专家听课等信息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教学情况调查表的收集、统计及整理,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参与教学过程的管理,教学法研究的管理。
(2)负责教学秩序检查,学生课程的考试、考核及结果分析,参与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二、监控渠道和制度
l、学院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院长办公会议,教务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教学信息员。每个班级聘请一名教学信息员。
3、教学质量调查表。每学期结束前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普查。
4、学生座谈会。每学期教务处、各专业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
5、毕业生质量调查。学院每两年对我院毕业生质量进行跟踪调查。
6、教师座谈会。教务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师座谈会,分专业进行。
7、教学法研究。教研室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教学法研究。
8、教师教学小结。学期结束前,授课教师应写出教学小结,在教研室交流经验并相互检查教案。
9、教师听课。教师可以采取听课形式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10、领导干部、专家听课。领导干部、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听课,了解教学质量等。
11、教学值勤。教务处负责,各教学系参与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进程等。
12、教学检查。每学期初,教务处发文提出本学期期初、期中、期末检查要点。
各专业对本专业所涉及的班级、课程进行自查,并将结果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全院各教学环节进行抽查。
三、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反馈
教务处对有关教学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研究处理措施,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各部门落实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