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教材选用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2-06-28 浏览次数:4647
教材的编写、选用和订购,是学院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教材的选用、订购、管理和供应工作的正常进行。使之更有效地为教学服务,避免浪费和积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的选用原则
1、坚持择优的原则。优先选用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国家重点教材、优秀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高职学生尽量选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以保证所选教材质量。
2、为了保证选用的教材能跟上形势的发展,原则上要求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教材。
3、凡是有合适的统编教材的课程,原则上不使用自编教材。在教材选用过程中,要适当控制教材价格。
4、每一门课程只选用一本教材(习题集不能作为教材,学生确有需要,可自行购买或由实训科代买)。
二、教材征订程序
每年的六月份和十二月份是春、秋两季教材的预订时间,各教学系部系应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应选教材的种类,按照教材选用原则,经教研室讨论并填写《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教材征订单》,交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审批后生效。
三、教材出版和印刷
1、学院统一组织编写的专业教材,一般应使用三届以上,基础课教材,一般应使用二届以上,其版权归学院所有。
2、学院资助立项的教材,版权归学院所有。学院如需要出版此类教材,该课题主持人及参与研究的老师有义务积极配合并作好校对、修改等相关工作。
3、老师编写的讲义,从书费中提成20%作为老师的稿费。各教学系部系凡需复印的讲义和教材,需先填写“自编教材(讲义)申请表”,经系里和教务处审批后再统一印刷。凡未经同意自行联系印刷的讲义和教材,学院不付款和发放,各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出售此类讲义。
四、教材采购及费用管理
1、教务处对各系上报的拟选用的教材要在质量上和数量上严格把关,以减少教材的积压和浪费。原则上同学时、同大纲的课程应选用相同的教材,每次只预订一届学生用书。凡由系里和教务处审批后预订的教材,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随意变动。
2、系部或教材编写人员自行出版教材,院财务部门不预付费用,并且学院按书价的90%购入,自编教材要根据印刷质量、字数和等级确定适当的价格。自编教材在出版定价之前,应提供样书,由编写者和出版印刷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来定价。
3、教师及规定人员和部门领用的教材、因更换教材所造成的积压损失、自然损耗、馆藏和对外交流、赠送的教材费用,按实核销。
5、教材领用
(1)教材统一由教务处发放。
(2)新生入学时,各班由学习委员凭学生管理部门审定的注册名单领用教材。个别延期到校的学生凭交费收据领用课本。以后各学期各班学习委员按本班实际交费人数领书。
(3)学院对学生实行按学年核算书费、毕业结算的办法,即每学年学生向财务预交一定数额的教材款(收费标准根据当年具体情况定),毕业时统一进行教材结算,多退少补。
(4)任课教师可领取执教课程教学用书一本(版本一般应与学生用书相同)。任课教师连续使用同一版本教材,至少应使用两年以上方可再领相同教材。在教学过程中因故换人或请临时代课教师,已发教学用书的不再另发教材,由基层教学单位内部调剂。
(5)如教师所需下学期上课用的教材学院教材库无库存,任课教师可自己先到书店购买作备课用,凭系主任签字的购书发票和所购买的教材报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