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平台,华体会平台(中国)教学督导组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22-06-28 浏览次数:4649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及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使教学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学院决定成立院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督导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及教务处领导和各系主任组成。
第三条:教学督导组的职责:
(一)负责教学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及时了解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教学分析,提出教改意见和设想。
(三)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四)负责检查新教师培养情况,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
(五)负责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指导。
(六)负责考察不称职的教师及低聘教师限期整改情况,并提出考评意见。
(七)负责指导学院教风、学风建设。
第四条 教学督导组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备课、课堂讲授、作业的布置和批改等。全面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教学进度,考试试卷和成绩评定,以及学生缺席、迟到等。
(二)、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组织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了解学生的学习情绪、学习方法、学习弊端及其它教学各环节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和方案,检查了解教室等基本设施完好情况。
(三)督查学生评教,反馈教学信息。
(四)指导毕业实习学生的素质与能力的调查进行综合测评,检查整体教学效果,提出进一步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与设想。
第五条:督导组活动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督导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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