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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线上教学质量 监控与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8 浏览次数:2162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及时组织线上开学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线上教学期间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分层分类、分段实施、线上线下、实质等效”的原则,分层分类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落实落细线上教学各环节要求和质量标准,加强校院(系)两级线上教学督导工作,保障教学组织有秩序,教学环节不缺失,质量要求不降低。


二、工作原则


1.分层分类,加强引导。针对两个阶段、各个年级、不同类型课程要求和教学环节,制定发布质量监控与督导重点与要求,强化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主体责任和教学单位监管责任,提高质量意识。


2.创新方式,精准监控。根据线上教学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内容和方式,针对线上教学开展精准监控与督导,保障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


3.分级督导,确保质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和各教学单位切实做好线上教学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校院两级督导机制,确保线上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质量监控与督导重点及时间安排


2月17日—线下开学之前,质量监控与督导重点:


1.教师线上教学实施情况:包括线上教学组织情况、教学进度安排、课程资源准备和利用、按时开课、教学互动、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和批改等环节。


2.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包括学生课堂出勤、在线学习、互动讨论、作业提交和在线考核等情况。


3.线上课程考核情况:根据线上教学课程阶段性和过程化考核特点,监控线上教学课程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程序、成绩记录等环节是否规范。


4.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环节: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度安排、学生选题、开题答辩、论文撰写等线上环节进展情况。


5.线上教学学生评教:针对线上教学的实际情况,监控线上教学课程评教指标体系设计、线上教学课程评教组织、评教结果运用等环节。


四、质量监控与督导分工


1.学校质量监控与督导


教务处负责全院线上教学安排组织、线上教学选课组织、教学单位线上教学课程审核、线上教学巡查和督导、学校教学督导组在线教学督导和学生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师生线上教学相关问题咨询与解答等。


2.教学单位质量监控与督导


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各专业线上教学计划,督导检查所有开课课程教学资源、线上教学平台等准备情况,有序组织本单位线上教学工作,确保教师按时上课,保证学生有效学习。


教研室负责组织审核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大纲、教学进度、教学课件、参考资料、线上作业、辅导答疑安排等,组织线上教学研讨活动,及时针对线上教学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研究解决方案,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任课教师要做好线上教学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学生考勤、互动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和批改、学生学习情况跟踪和课程考核等,注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注重弘扬社会正能量。对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要做好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机结合,确保教学效果。


五、几点要求:


1.教务处(教学评估办公室)对线上教学进展情况实行专人日报制度,向学院报告当日线上教学总体情况。


2.学校教学督导组通过督导账号对在线教育综合平台线上教学课程进行督导;对于在其他平台或QQ群、微信群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督导组老师经与任课教师联系加入课程群后对课程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教学督导组每日记录督导工作情况,每周提交督导工作总结,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突发问题及时报告。


3.各教学单位要履行教学质量监管责任,积极发挥二级教学督导队伍的作用,根据本单位开课实际情况,做好线上课程巡查和督导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督导,并将运行情况报教务处。


4.教务处及时开展线上教学效果分析。通过开展师生问卷调查、教学督导和学生信息员反馈等途径,对线上教学的总体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为学校线上教学改革和资源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2月28


0558-2567108